10月17日,罗山县公安局新区派出所接到110勤务队移送一名盗窃犯罪嫌疑人葛某。经查实,葛某(男)于2015年因涉嫌入室盗窃被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但是面对自己中午在县人民医院盗窃财物的违法犯罪事实,葛某百般抵赖,拒不承认。
随即民警分成两组,一组询问受害人,另外一组前往人民医院积极调取监控。后通过监控将葛某偷窃行径还原,葛某此时才承认自己于中午潜入县人民医院七楼护士值班室,趁护士包某不备将其放在值班室柜台上的钱包盗走,后被包某在厕所发现后报警。
民警在讯问葛某时,发现其作案地点和手法与之前翟某钱财被盗案相吻合,因此立即着手对此案进行突破性的讯问。经过数次心理上的攻防较量,葛某最终承认了自己盗窃的事实。
目前,葛某已被移交至刑警大队,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