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18日下午,国家统计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了2017年国民经济运行情况:2017年国民经济稳中向好、好于预期,经济活力、动力和潜力不断释放,稳定性、协调性和可持续性明显增强,实现了平稳健康发展。

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 2017年全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36396元,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6.5%;2017年全年全国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8322元,比上年名义增长7.1%,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5.4%。全年农民工总量28652万人,比上年增加481万人,增长 1.7%。其中,本地农民工11467万人,增长2.0%;外出农民工17185万人,增长1.5%。农民工月均收入水平3485元,比上年增长6.4%。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工伤死亡赔偿标准共有三个项目:
1、丧葬补助金:6个月的上年度本地区职工月平均工资;
2、供养亲属抚恤金: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因此,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最新数据,2017年度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调整为: 36396元×20=727920元
我们来看一下,5年来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从2014年的539100元到2018年的727920元,上涨接近20万元,从2015年以来平均每年的幅度基本都在5万元。具体为:
2014年度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539100元
2015年度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576880元
2016年度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623900元
2017年度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672320元
2018年度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72792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