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新闻网吕梁频道讯 2月26日,兴县公安蔚汾派出所民警就网上流传的一起“殴打他人”小视频事件展开工作调查。
经查,2018年2月25日16时许,涉案人员李某以田某殴打过其弟弟为由和其他六名未成年人先后对田某采取拳打脚踢方式进行殴打。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和第十二条有关条款规定,兴县公安局决定对涉案人员杨某某、高某某分别处以行政拘留十五日处罚,对其余四名未成年人进行训诫并要求加强其监护人的管教责任。对未到案的涉案人员李某,公安机关将加大工作力度尽快将其绳之以法。
兴县公安局提醒广大在校学生和家长,遇到“欺凌”时,要保持头脑冷静,及时求助在场成年人并告知家长和班主任或者报警处理,最大限度保护自己的人身安全和人格尊严不受侵犯。学校有关部门要加大对在校学生的教育管理力度,建立相应防范工作机制,最大限度避免此类事件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