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月15日,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主席会议通过了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名单,全国政协委员、通州法院民一庭庭长李迎新当选为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委员。
社会和法制委员会是什么机构?
它的职责又是什么呢?
机构设置
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下设10个专门委员会,本届共618名专门委员会委员系从两千多名全国政协委员中择优产生。社会和法制委员会是10个专门委员会之一,设主任一名,副主任13名,委员61名,现任主任为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委员,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正部长级)、常务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沈德咏。
职能
社会和法制委员会是在常务委员会和主席会议的领导下,组织委员就国家社会和法制方面的问题开展经常性活动,发挥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作用的工作机构,主要职责是宣传和贯彻国家宪法和各项法律、法规,帮助委员了解社会和法制建设情况;广泛联系委员和各界人士,听取和反映他们对社会和法制建设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并就国家社会和法制建设中的重大问题,通过专题调查、座谈讨论等形式,向国家机关及其有关组织提出意见和建议。
李迎新委员自从事审判工作以来,始终秉持司法为民的工作理念,脚踏实地、砥志研思,不断提升业务水平,主审了大量有影响力的案件,先后荣获个人二等功、“首都劳动奖章”“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北京市三八红旗手”等荣誉。2018年1月22日至24日,政协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定了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委员人选名单,李迎新法官成为新一届全国政协委员。
两会期间,李迎新委员积极履职,精准发声,在全国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上作了题为《新时代司法体制改革的新期盼》的大会发言,分享了亲历司法体制改革的切身感受,并代表一线法官表达了对司法体制改革的新期盼。会议期间,李委员积极参与讨论,就修宪、政府工作报告、两高报告、“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青少年犯罪预防及家庭暴力案件审理等内容发表意见。中央电视台、人民日报、中国政协网、人民法院报等数十家权威媒体对李委员进行采访报道,其在两会期间的表现受到各方好评。
李迎新委员表示,身担其职,则肩负其责,作为全国政协委员和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委员,今后,将不断提高履职意识、着力提升履职水平、认真酝酿好的提案、持续加强自身修养,主动担当更多委员职责,广泛联系群众和委员,听取和反映各界人士的意见建议,争取社会各界对法治建设和司法体制改革的理解和支持。
通法信言 撰稿:李亚琳
摄影:窦 娟
编辑:郑纪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