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起,湖北省荆门市沙洋县实施“禁酒令”和“光盘行动”,并开通举报专线,凡举报“舌尖上的腐败”行为,经调查核实的,一次性奖励举报人1000元现金。
该县规定,所有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中的在职党员干部职工以及双管、垂管单位、国有企业和村(社区)的在职党员干部严禁在工作日午餐饮酒,严禁超标准安排用餐。对违反禁酒规定者,除上交个人应付费用到县财政外,是副股级以上干部的,一律先免职,再依照有关规定处理。各单位一年内发生两次以上(含两次)违反禁酒规定的,在全县予以通报批评,并取消当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评优资格,对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进行诫勉谈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