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正风肃纪的今天,有个道理要讲一讲,党员干部的收入就是薪水,不能有什么灰色收入,更不能有违法所得,否则就要查处和追究。为官者只有靠“正俸”过日子,才能少出事、不出事。
古往今来,很多廉洁之士之所以流芳千古,就在于他们不贪不占,清白一生。据《旧五代史·晋书》记载,高汉筠在襄州供职时,有恶吏私赠白金五百两。高汉筠说:你不是多剥削农民,就是多榨取了商贩,“吾有正俸,此何用焉!”遂将白金悉数上缴,并告诫该吏不可再为。
封建官员尚且懂得吾有“正俸”、不可贪腐,今天的共产党员,有着马克思主义的义利观、金钱观,应该做得更好。然而,仍有少数党员干部信奉“人无外财不富,马无夜草不肥”,不靠薪水过日子,而靠权力寻租、影响力变现过活。在他们看来,不花自己的“正俸”,靠外财过日子才显得有本事、有地位、有派头。
陈毅元帅有言,“手莫伸,伸手必被捉”。现在有一句流行语也说得好:“出来混,总是要还的。”用不义之财花天酒地、骄奢淫逸,东窗事发时,一样不少地都得还回来。一个名叫靖大荣的贪官曾算过“七笔账”:“政治账”,自毁前程;“经济账”,倾家荡产;“名誉账”,身败名裂;“家庭账”,妻离子散;“亲情账”,众叛亲离;“自由账”,身陷牢笼;“健康账”,身心交瘁。如此欠账,都是不靠“正俸”过日子的结果。
朱元璋曾告诫文武百官:老老实实地当官,守好自己的俸禄过日子,就好比守着一口井,井水虽不满,但可以天天汲取,用之不尽。诚哉斯言!坚守法纪的底线,不贪念自己那口井之外漫无边际的“水”,才能让自己过得安心、安业、安定。否则,看似贪个几百万、上千万,实则是买了张通向地狱的门票,到头来还把自己的“那口井”搞没了。
靠“正俸”过日子,既靠党纪国法的他律,更靠党性官德的自律。很多人不愿守着薪水过日子,根本在于缺乏一种心灵的拷问、灵魂的对话。《尚书》说,“检身若不及”;孔子说,“吾日三省吾身”;范晔说,“内省不疚,何恤人言”;《淮南子》说,“行年五十而知四十九年非”;欧阳修说,“改过以自赎”……像古圣先贤那样,多反省要那么多钱干吗,多检点是否有非法所得,就一定能过好日子、留下清名、立起楷模。